G07C9/00 H04W4/14
1.一种多功能门控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骤:
响应于申请口令短信,若发送申请口令短信的手机为在服务器上已注册的申请口令手机号码,则发送动态随机口令至手机;否则,发送提示短信;
响应于语音读出上述动态随机口令,若口令正确,则执行开锁动作;若口令不正确,则执行报警动作。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多功能门控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接收动态随机口令的手机为在服务器上注册的申请口令手机号码,所述注册的申请口令手机号码与相应的门锁控制器绑定。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多功能门控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动态随机口令同时发送至门锁控制器,门锁控制器将该动态随机口令与读出的口令进行对比,若一致,则执行开锁动作;否则进行报警。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多功能门控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门锁控制器将接收的动态随机口令与读出的口令发送至口令识别模块,口令识别模块将该动态随机口令与读出的口令进行对比。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多功能门控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口令识别模块将对比结果返回门锁控制器。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多功能门控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报警动作为启动现场警报装置。
本发明涉及自动控制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多功能门控方法。
传统的门锁需要用钥匙进行开关门,锁孔的存在给了盗窃分子可乘之机。此外,用户遗漏钥匙的情况时有发生,也给用户带来了困扰。
本发明旨在提供一种多功能门控方法,用户无需钥匙即可实现开门,省略了暴露在门外的锁孔,避免了盗窃分子通过锁孔开门、入户盗窃的现象发生,给用户带来了智能、高科技、使用方便的体验。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多功能门控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响应于申请口令短信,若发送申请口令短信的手机为在服务器上已注册的申请口令手机号码,则发送动态随机口令至手机;否则,发送提示短信;
响应于语音读出上述动态随机口令,若口令正确,则执行开锁动作;若口令不正确,则执行报警动作。
进一步地,所述接收动态随机口令的手机为在服务器上注册的申请口令手机号码,所述注册的申请口令手机号码与相应的门锁控制器绑定。
进一步地,所述动态随机口令同时发送至门锁控制器,门锁控制器将该动态随机口令与读出的口令进行对比,若一致,则执行开锁动作。
进一步地,所述门锁控制器将接收的动态随机口令与读出的口令发送至口令识别模块,口令识别模块将该动态随机口令与读出的口令进行对比。
进一步地,所述口令识别模块将对比结果返回门锁控制器。
进一步地,所述报警动作为启动现场警报装置。
本发明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1)采用短信及语音识别技术进行开门,省略了暴露在门外的锁孔,避免了盗窃分子通过锁孔开门、入户盗窃的现象发生,同时用户无需钥匙即可实现开门,给用户带来了智能、高科技、使用方便的体验;
(2)当读出的口令不正确时,系统将启动现场警报装置进行报警,当盗窃分子尝试利用口令进行开门时,可以起到警示作用。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发明作详细阐述:
图1示出了应用本发明多功能门控方法的系统结构示意图。
图2示出了本发明多功能门控方法的流程图。
下面通过实施例,并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的技术方案作进一步具体的说明。
图1示出了应用本发明多功能门控方法的系统一种实施方式的结构框图。如图1所示,包括设置在门锁端的门锁控制器、门锁口令采集模块、口令识别模块和门锁执行模块,门锁口令采集模块的输出端、门锁执行模块的输入端分别与门锁控制器电连接,口令识别模块与门锁控制器实现双向电连接;该系统还包括服务器、手机,服务器分别与门锁控制器、手机实现双向通信;还包括警报装置,所述警报装置的输入端与门锁控制器电连接。
图2示出了本发明多功能门控方法的流程图。使用时,用户在服务器上注册申请口令手机号码,并将该申请口令手机号码与对应的门锁控制器进行绑定;当用户需要开门时,通过申请口令手机号码向服务器发送特定格式的申请口令短信,服务器接收到该短信后,首先识别是否是已注册的申请口令手机号码,若不是,则发送特定格式的提示短信;若是,则以短信的形式向该申请口令手机号码发送动态随机口令,同时将该动态随机口令以特定的格式发送给对应的门锁控制器,门锁控制器将接收到的动态随机口令保存至口令识别模块;用户获得该动态随机口令短信后,至门前,读出该动态随机口令,门锁口令采集模块采集该声音口令并发送给门锁控制器,门锁控制器将接收到的该声音口令送入口令识别模块,口令识别模块将该声音口令与存储的动态随机口令对比,并返回对比结果至门锁控制器;若对比一致,则门锁控制器控制门锁执行模块执行开锁动作;若对比不一致,则无动作。
作为改进,当读出的口令不正确时,系统将启动现场警报装置进行报警,当盗窃分子尝试利用口令进行开门时,可以起到警示作用。
上述实施例只是为了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构思及特点,其目的是在于让本领域内的普通技术人员能够了解本发明的内容并据以实施,并不能以此限制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凡是根据本发明内容的实质所作出的等效的变化或修饰,都应涵盖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内。
本文发布于:2023-04-14 11:31:0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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