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实用新型属于环保设施领域,具体地说涉及一种集约环保低碳市政
综合体。
背景技术:
2.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剧,城市土地资源日趋紧张,传统的污水处理厂、变电站、垃圾
中转站等市政设施建设模式由于占地大、不美观、环境污染严重等原因,对居民生活造成不良影响,因此在落地上存在较大的困难。
3.目前城市基础设施用地主要面临以下困境:1.基础设施布局粗放,用地布局上缺乏与其他专业设施整合或集约的理念;2.基础设施的供地主要以划拨为主,用地成本较低,部分基础设施建设时,存在用地浪费现象;3.目前较缺乏对基础设施用地混合整合或集约利用的引导;4.部分设施的邻避效应明显,如污水处理厂、垃圾中转站、变电站,在运行过程中会产生刺激性气体、垃圾渗滤液、电磁辐射,影响周围居民生活;5.新建、改建、扩建基础设施的选址、建设难度较大,当片区定位、功能发生改变,土地开发强度可能会提高,市政需求也随之提升,需在建成区内增补部分基础设施,但因现状城区的土地已基本出让、土地升值等因素,基础设施用地挖潜较难。综上,需通过叠合布置、集约建设等方式来拓宽基础设施的建设途径。
4.现有专利1(公告号为cn212078822u)公开了一种集污水处理厂和垃圾中转站的节地环保型市政综合体,其从上往下分为立体的三层:地面层,其上布置停车场和城市休闲公园;负一层,布置污水处理操作区和垃圾卸料区;负二层,布置有位于污水处理操作区下方的污水处理系统区和位于垃圾卸料区下方的垃圾压缩转运区;各层之间通过承重楼板隔开。
5.现有专利2(公告号为cn213477836u)公开了一种集成式城乡生态服务综合体,属于生态规划与设计技术领域,包括:室外设施、建筑结构、室内设施,其中,建筑结构是由太阳能集成光板屋顶、光伏幕墙、光伏储能系统、交直流两用电器系统等共同组建的光伏太阳能发电房屋;室内设施包括室内景观花坛、公用卫生间、各种商业服务点、生活湿垃圾干化处理装置等服务性综合区;室外设施包括下凹式景观绿化、透水铺装路面、污水生态处理装置、雨水净化装置等资源回用系统。
6.专利1中停车场和城市休闲公园空间利用不充分,存在进一步空间集约潜力;专利2中综合体过于复杂,光板屋顶成本太高,不适合广泛推广,因此,现有技术还有待于进一步发展和改进。
技术实现要素:
7.针对现有技术中市政综合体中进驻设施种类少、空间有进一步集约潜力、能源消耗大、易产生污染和空间浪费的问题,现提出一种集约环保低碳市政综合体。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8.一种集约环保低碳市政综合体,包括从上到下依次连接的第一层、
第二层和第三
层;
所述第一层包括景观公园;第二层包括停车场;第三层包括污水处理厂、垃圾中转站;污水处理厂中通过中水回用管道连通至停车场、景观公园以及垃圾中转站。
9.进一步地,所述第一层为地上一层,第二层、第三层分别为地下一层和地下二层。
10.进一步地,所述第一层上还包括能源站、公交站。
11.进一步地,所述能源站包括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中的至少一种。
12.进一步地,所述第一层和/或第二层还包括充电桩,能源站输出连接于充电桩。
13.进一步地,所述第二层还包括变电站。
14.进一步地,所述垃圾中转站配置连接有污水排放系统和臭气抽吸系统,污水排放系统和臭气抽吸系统输出端均连接至污水处理厂。
15.进一步地,第二层上下两侧通过承重楼板分别与第一层和第二层隔开。
16.进一步地,所述承重楼板的厚度不小于1m。
17.进一步地,第一层、第二层和第三层分别包括至少一个与地表相通的出入口。
18.有益效果:
19.1、停车场、变电站、能源站、污水处理厂、垃圾中转站等设施通过竖向分层布置在同一建筑物或构筑物内,实现了空间集约节约利用;
20.2、通过污水处理厂中的中水回用管道连通至停车场、景观公园以及垃圾中转站,对停车场、景观公园、垃圾中转站供水,实现再生水回用;
21.3、垃圾中转站内臭气和垃圾渗滤液就近输送至污水处理厂,可减少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同时节能降耗,节省土地成本;
22.4、在第一层设置能源站,第一层和/或第二层设置充电桩,方便汽车充电,一定程度上实现能源自给自足,能源清洁低碳环保,可节约资源。
附图说明
23.图1是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例中市政综合体的结构示意图;
24.附图中,1、第一层;11、能源站;12、公交站;13、充电桩;14、景观公园;2、第二层;21、变电站;22、停车场;3、第三层;31、污水处理厂;32、垃圾中转站;4、土壤。
具体实施方式
25.为了使本领域的人员更好地理解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下面结合本实用新型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的描述,基于本技术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所获得的其它类同实施例,都应当属于本技术保护的范围。此外,以下实施例中提到的方向用词,例如“上”“下”“左”“右”等仅是参考附图的方向,因此,使用的方向用词是用来说明而非限制本实用新型创造。
26.如图1所示,一种集约环保低碳市政综合体,包括从上到下依次连接的第一层1、第二层2和第三层3;所述第一层1为地上一层,第二层2、第三层3分别为地下一层和地下二层,地下二层下面即为土壤4。
27.所述第一层1包括景观公园14、能源站11、公交站12;第二层2包括停车场22、变电站21;所述第一层1和/或第二层2还包括充电桩13,能源站11输出连接于充电桩13,便于对车辆进行充电;第三层3设置污水处理厂31、垃圾中转站32将污水和臭气处理集中到底部,
防止直接与地表环境相通造成空气污染、噪声污染;污水处理厂31中通过中水回用管道连通至停车场22、景观公园14以及垃圾中转站32,方便景观公园14浇洒用水、停车场22车辆清洗以及垃圾中转站32地面冲洗,实现对再生水的就地利用。
28.进一步地,所述能源站11包括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中的至少一种,提供清洁能源,低碳环保,节约资源。
29.进一步地,所述垃圾中转站32配置连接有污水排放系统和臭气抽吸系统,污水排放系统和臭气抽吸系统输出端均连接至污水处理厂31,垃圾中转站32的垃圾渗滤液和臭气分别通过污水排放系统和臭气抽吸系统输送至污水处理厂31。便于对垃圾中转站32中的废水、臭气输送至污水厂进行处理处置,实现对污水的回收利用,臭气集中处理,减少空气污染和水污染。
30.进一步地,第二层2上下两侧通过承重楼板分别与第一层1和第二层2隔开。
31.进一步地,所述承重楼板的厚度不小于1m,以保证足够的支撑强度。
32.进一步地,第一层1、第二层2和第三层3分别包括至少一个与地表相通的出入口,各层出入口可根据使用情况设计大小和位置,实现各层的通道互不干扰,减少交通压力。
33.进一步的,第一层1和第二层2设置有通向污水处理厂31的管道,用于收集污水。
34.进一步地,第三层3设置有与外界连通的排水管道,并设置排水泵,可以及时排出过多的水,为外界水倒灌时提供安全保障。
35.基础设施之间可以叠合布置,共用同一宗地,各基础设施之间功能可正常发挥,互不干扰,布置灵活。
36.以上已将本实用新型做一详细说明,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之较佳实施例而已,当不能限定本实用新型实施范围,即凡依本技术范围所作均等变化与修饰,皆应仍属本实用新型涵盖范围内。
技术特征:
1.一种集约环保低碳市政综合体,其特征在于,包括从上到下依次连接的第一层(1)、第二层(2)和第三层(3);所述第一层(1)包括景观公园(14);第二层(2)包括停车场(22);第三层(3)包括污水处理厂(31)、垃圾中转站(32);污水处理厂(31)中通过中水回用管道连通至停车场(22)、景观公园(14)以及垃圾中转站(32)。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集约环保低碳市政综合体,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层(1)为地上一层,第二层(2)、第三层(3)分别为地下一层和地下二层。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集约环保低碳市政综合体,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层(1)上还包括能源站(11)、公交站(12)。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集约环保低碳市政综合体,其特征在于,所述能源站(11)包括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中的至少一种。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集约环保低碳市政综合体,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层(1)和/或第二层(2)还包括充电桩(13),能源站(11)输出连接于充电桩(13)。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集约环保低碳市政综合体,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层(2)还包括变电站(21)。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集约环保低碳市政综合体,其特征在于,所述垃圾中转站(32)配置连接有污水排放系统和臭气抽吸系统,污水排放系统和臭气抽吸系统输出端均连接至污水处理厂(31)。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集约环保低碳市政综合体,其特征在于,第二层(2)上下两侧通过承重楼板分别与第一层(1)和第二层(2)隔开。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一种集约环保低碳市政综合体,其特征在于,所述承重楼板的厚度不小于1m。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集约环保低碳市政综合体,其特征在于,第一层(1)、第二层(2)和第三层(3)分别包括至少一个与地表相通的出入口。
技术总结
本实用新型属于环保设施领域,具体公开一种集约环保低碳市政综合体,包括从上到下依次连接的第一层、第二层和第三层;所述第一层为地上一层,第二层、第三层分别为地下一层和地下二层。所述第一层包括景观公园、能源站、公交站;第二层包括停车场、变电站;所述第一层和/或第二层还包括充电桩,能源站输出连接于充电桩,便于对车辆进行充电;第三层设置污水处理厂、垃圾中转站。将污水和臭气处理集中到底部,防止直接与地表环境相通造成空气污染、噪声污染;污水处理厂通过中水回用管道实现再生水回用,如公园浇洒,停车场和垃圾中转站地面清洗。垃圾中转站的垃圾渗滤液和臭气输送至污水厂,减少对周围环境的污染,节能降耗,同时节约土地成本。地成本。地成本。
技术研发人员:
胡春凤 洪德松
受保护的技术使用者:
胡春凤
技术研发日:
2022.07.04
技术公布日:
2022/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