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H Q1F 第III和第IV气候带注册申请稳定性数据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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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F 第III和第IV气候带注册申请稳定性数据包
1.绪言
1.1目的
指南说明更广泛使用ICH“Q1A(R)新原料药和制剂稳定性试验”指南(以下称为主指南),给出了在第III和IV气候带新原料药和制剂注册申请认为合适的稳定性数据包的要求1,2。
1.2背景
主指南给出了位于第I和第II气候带的ICH三方地区(欧盟、日本和美国)稳定性数据包的要求。主指南也用于位于第I和II气候带的其他国家和地区准备稳定性数据包的要求,只是某些储存条件下不同。在文献中可查阅位于第I、II、III、IV气候带的国家名称3。4。
WHO出版了“用确定的原料药生产的常规制剂的稳定性试验”指南(WHO技术报告系列,No. 863,附件5),2001年10月22-26日在日内瓦召开的WHO关于药物制剂质量标准的第37次专家工作组会议的报告中进行了修订。该WHO指南说明了对稳定性试验的建议,包括四个气候带的储存条件的建议。
远程电源管理
根据主指南的基本要求给出了该稳定性试验的建议。为了协调第III和IV气候带的长期稳定性试验的存放
条件,主指南中在第I和II气候带的中间储存条件改为30℃±2℃/65%RH±5%RH。该条件30℃±2℃/65%RH±5%RH也可作为第I和II气候带长期稳定性试验条件25℃±2℃/60%RH±5%RH的替代条件。扣具
1.3范围
本指南是主指南的附件,并推荐在第III和IV气候带地域内新原料药和制剂注册申请的长期稳定性试验的贮存条件。
2.指南
2.1 与主指南的连续性
本指南应与主指南和后续出版的附件Q1B、Q1C、Q1D、Q1E和Q5C结合使用。除本指南另有规定外,要采用主指南及其附件的规定。下面主指南的部分适用于世界上所有地区:
●强制降解试验
●批号的选择
●容器密闭系统
●质量规格
●检验频率
●冰箱储存的原料药或制剂的存放条件码装拉链
●冷冻储存的原料药或制剂的存放条件
●稳定性承诺
●评估
●声明/标签
2.2 储存条件
2.2.1 一般情况
相册内页
对于“一般情况”(如主指南所述),在第III和IV气候带推荐的长期稳定性试验和加
在第III和IV气候带没有推荐稳定性研究的中间条件。所以在Q1E中使用外推法推断复验期或有效期的原则与该情况中间储存条件无关。
2.2.2 半渗透容器中包装的水基药物
对于半渗透容器中包装的水基药物(主指南已有说明),建议的在第III和IV气候带的
像在主指南中说明的,参照相对湿度计算水分损失速度的合适的方法,是在该选定的相对湿度和温度下的水分损失速度乘以该温度下的水分损失速度比率(参见下表的举例)。
烟雾过滤器
给定温度下的水分损失速度比率=(100-参考相对湿度)/(100-可选的相对湿度)。
除上表中水分损失速度比率外,其他在相对湿度条件下的水分损失速度比率也可以使用。储存期内在选择的相对湿度条件下的线性水分损失速度应加以证明。
2.2.3 高温和/或高湿条件下的试验
起出本指南建议的储存条件的特殊运输和气候条件应有外加的支持性数据资料,例如取一批产品做50℃/环境湿度3个月的研究来对应高温和干燥条件,或25℃/80%RH3个月的研究来对应高湿条件。
醋酸乙酯生产
对于水蒸气可透过包装的固体剂型,如片剂的PVC/铝箔水泡眼包装,在湿度很高的第IV气候带上市,建议使用25℃/80%RH高湿度稳定性试验条件。然而,对于内包装可防止水蒸气透过包装的固体剂型,如片剂的铝箔/铝箔水泡眼包装,在高湿度条件下的稳定性试验就不必要了。
2.3 其他事项
如果不能证明原料药和制剂在30℃±2℃/65%RH±5%RH条件下,在到拟定的复验期或有效期时仍然符合可接受的质量标准,可考虑使用下列的选项:(1)缩短复验期或有效期,(2)使用更好的保护性包装容器密闭系统,或者(3)在标签上另加警惕性声明。
3.参考资料
1.Schumacher, P.
“Aktuelle Fragen Zur Haltbarkeit von Arzneimitteln [Current questions on drug stability]”
Pharmazeutische Zeitung. 119: 321-324, 1974
2.Grimm, W.
“Storage Conditions for Stability Testing – Long term testing and stress tests” Drugs made in Germany, 28: 196-202, 1985 (Part I) and 29: 39-47, 1986 (Part II)
3.Dietz, R., Feilner, K., Gerst, F., Grimm, W.
“Drug Stability Testing – Classification of countries according to climatic zone” Drugs made in Germany, 36: 99-103, 1993.
4.Grimm, W.
“Extension of the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Harmonization Tripartite Guideline for Stability Testing of New Drug Substance and Products to Countries of Climatic Zones III and IV”
Drug Development and Industrial Pharmacy, 24, 313-325, 1998.

本文发布于:2023-06-14 13:17:5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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