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气化厂企业标准
QJ/HQ06
1 总则
1.1 使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我厂机修分厂的机加,成形,焊接,探伤设备的维护与检修。
本规程适用于电焊条焊前烘干处理的远红外焊条烘干箱的维护与检修。其它类型的焊条烘干设备可参照本规程。
1.2结构简述
远红外电焊条烘干箱由箱体,电气控制系统、感温元件三部分组成。
1.3 主要技术性能(见表1)
表1 主要技术性能
型号 | 电源电 压 | 频率Hz | 额定功率KW | 可烘焊条容量:kg | | 温控范围 | 最高烘干温度 |
DH-40 | 220 | 50 | 3.0 | 40 | ±10° (保温时) | 0~500° | 500° |
DH-60 | 380 | 50 | 3.6 | 60 | ±10° (保温时) | 0~500° | 500° |
DH-100 | 380 | 50 | 7.2 | 100 | ±10° 蒙砂膏(保温时) | 0~500° | 500° |
| | | | | | | |
2设备完好标准
2.1 零部件完整齐全,质量符合要求
2.1.1 设备零部件完整齐全,质量符合要求,不超过报废标准。
2.1.2 温度调节仪表、时间继电器、报警器等自控仪表及信号装置,齐全可靠、灵敏、准确,并按周期进行检测和效验。 智能商用豆浆机2.1.3 远红外辐射元件,传感元件、齐全、灵敏可靠。
2.1.4 电气系统元件,完整可靠;布线整齐;蛇皮管无脱落,设备接地可靠。
2.1.5 计量仪表定期检测率达100%。
2.2 设备运行正常,性能良好
2.2.1 各仪表动作灵敏,指标准确。
2.2.2 电气控制和工作器件工作正常,性能良好。
2.3 技术资料齐全、准确
2.3.1 设备使用说明书、安装、验收及检测记录齐全。设备档案完整、填写及时准确。
2.3.2 设备操作规程、维护保养规程及检修规程齐全。
2.3.3 设备日常巡检记录齐全,维护、保养及故障处理有记录。
2.4 设备环境整齐,清洁
2.4.1 设备外表保持清洁,不应有积垢、锈蚀,电气及仪表箱内不应有积尘。
2.4.2 设备外壳防腐完整,漆皮无脱落。
3 设备的维护
3.1 日常维护
3.1.2 检查电气控制、温度调节仪表及元件接线是否松动、脱落。
QJ/HQ06
3.1.3 检查感温元件有无损坏。
3.1.4 严格按操作规程的规定起动、运行与停车,做好运行记录,保持设备的外观整洁。
3.2 一级保养内容
3.2.1 检查并清理炉门、抽屉、滑倒有无磕碰、损伤,并进行修理。清扫炉膛及抽屉,检查排气阀。
3.2.2 检查设备各部,紧固螺栓。
3.2.3 吹扫电气元件和仪表箱内外积尘,检查紧固各线路松动的连接点。
3.2.4 检查温控、自控仪表及元件接头。
3.3 二级保养内容
3.3.1 完成设备一级保养所规定的全部内容。
3.3.2 检查控制系统线路是否老化,接点是否过热,更换老化线路,处理过热接点。
3.3.3 检查继电器、接触器等电气元件触头是否紧密、动作灵敏、有无卡死现象,其接触面不得少于触头面的2/3.
3.3.4 检查温度调节仪、时间继电器,并进行整定。
3.4 焊条烘干箱的定期检查
3.4.1 温度检测用的热电偶及温度调节指示仪应定期进行检验,一年至少一次。
3.4.2 控制系统的各种控制仪表,应按仪表性能参数的要求,每年进行一次检查,校对其准确灵敏程度。
3.5 常见故障处理方法(见表2)
表2 常见故障处理方法
现 象 | 原 因 | 处 理 方 法 |
接通电源后电源指示灯不亮 | (1)指示灯烧坏或松动 (2) 熔断器烧断 | (1)更换指示灯调整灯泡与灯座接触 (2)更换熔断器 |
高、低温指示灯时亮时不亮 | (1)灯座或交流接触器的触点接触不良 | (1)调整接触部位使之接触良好 |
温度指示仪指针满刻度偏转和数字显示调节仪显示反常 | (1)热电偶开路 (2)感温元件的连接线开路 | (1)修理开路点 (2)修理开路点 |
电流表有指示但温度调节仪指针不上升 | (1)仪表指针卡死 | (1)检修指针 |
当温度指示进入高温后数显时间继电器不能通电计时 | (1)时间继电器不吸合 (2)延时量过长 | (1)修理或更换继电器 (2)调整延时量 |
到了设定的高温恒温时间后时间继电器自锁,但不能切断高温 | (1)时间继电器常闭触头不能断开 | (1)修理中间继电器 |
箱体漏电 | (1)电热丝与壳体接触 (2)接地不良 | (1)将电热丝与壳体脱开 (2)调整接地 |
| | |
4.检修周期和检修内容 表3 检修周期
壁炉火4.1 检修周期(见表3)
4.2 检修内容
4.2.1 小修
a. 根据设备使用情况并结合设备保养中发现的问题,对设备进行针对性修理。
b. 检查设备本体各结构有无过热变形,对焊条抽斗进行清理或整形。
QJ/HQ06
c. 检查并修理门鼻、拉手铰链、行走轮等部位。
d. 检查并修理烘箱门密封压条,如密封压条损坏严重应予以更换。
e. 检修并修理电气、仪表控制系统线路,处理过热接点。调整紧固件及插接件,使之无松动、连接线不脱开。
4.2.2 中修
a. 完成设备小修的全部内容
b. 更换电气、仪表控制系统失效及损坏的元件、导线和其它零部件。
c. 清扫炉体,测量绝缘电阻。
d. 部分补漆
4.2.3 大修
a. 拆卸检修烘箱,检查保温情况,修补绝热材料。
b. 清理炉膛,修整因过热变形、或损伤的分层结构。修整抽斗。
c. 检修烘箱炉门,检查炉门保温情况,修补绝热材料,更换炉门隔热密封条。
智能控制模块
d. 更换损坏发热元件和其它损坏件。
e. 更换控制线路,检修信号系统。
f. 检修并调校温度调节仪、时间继电器;更换仪表、感温元件。
g. 修补外观缺陷,配齐短缺零部件,外部重新油漆。
5 检修方法及质量标准
5.1 检修方法
5.1.1 如炉体变形、分层结构扭曲应进行整形修理,严重的的可局部更换。
5.1.2 如抽屉变形,在滑倒中不能轻松滑动,应进行整形修理,严重的应更换。
5.1.3 如炉体外表面出现局部过热脱漆,则应更换保温层。如炉门周围出现过热脱漆,应对炉门锁紧装置进行修理,并更换密封条。
5.1.4 电气控制系统应重新配线,所有导线的街面积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5.1.5 检查数字显示温度调节仪或动圈式温度仪,更换老化的元件。
5.1.6 检查数显时间继电器、。充气式时间继电器及交流接触器,凡时间控制不良或失去性能的均应更换。
5.1.7 检查感热元件及热电偶,更换受热氧化变形的接点。
5.2 质量标准
5.2.1 炉体修整符合设计要求,保湿完整,炉门密封性能好,锁紧装置有效。
5.2.2 内腔完整、、腔壁平滑,分层结构牢固。
5.2.3 抽屉平整,在分层滑倒中送递平稳、无卡死现象。yig滤波器
5.2.4 炉门锁紧装置安全可靠,把手等外部零件重新镀铬并抛光。
5.2.5 导线的连接,必须牢靠,两端子间的一根导线不得有中间接头。电气元件应固定牢靠,熔断器、接触器、电流表、按钮开关及信号必须完整、灵敏、准确。
5.2.6 指示灯泡标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
5.2.7 所有操作器件,如按钮,选择开关、指示灯等必须有清楚耐久的功能说明标准,便于操作者识别。
5.2.8 远红外辐射元件及感温元件性能符合要求,电热丝功率符合规定的标准。
5.2.9 热电偶、热电阻、导线必须按相应仪表的规定匹配,其本身不得有严重技术损伤缺陷,在使用钱须经过一定的技术检验,并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5.2.10 热电偶罩应完好无缺。热电偶安装的地点、深度、方向和接点应符合测量技术要求,远红外辐射板应固定牢靠。
QJ/HQ06
5.2.11 温度显示仪表检修后,须按规定进行效验,新更换仪表必须效验。
5.2.12 控制线路接线牢靠,不许有松动和虚接电箱。高、低温指示灯(报警信号)应灵敏。
5.2.13 设备的油漆颜符合有关规定,其油漆和腻子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和耐温能力,不应有起皮脱落现象。
5.2.14 设备应安有良好的接地保护。
6 试车与验收
6.1 试车前的准备工作。
6.1.1 认真检查并确认电气控制及仪表控制线路接线准确无误。
6.1.2 认真检查安全接地装置(不应接在电源的中线上)并确认无误。
97ssw6.1.3 认真进行温度指示调节仪或数字显示温度指示调节仪的调整,调整温度上限和下限的设定。
6.1.4 认真进行数显时间继电器及充气时间继电器的调整,调整好控制高温恒温时间和延时设定时间。
6.1.5 清理试车现场及设备上的异物。
6.2 试车
6.2.1 接通电源,按下起动钮、检查指示信号灯工作状态和电流表指示。炉膛加温到下限或下限设定值时,检查时间继电器、高、低温指示灯工作状态和灵敏程度。
6.2.2 炉膛温度升到上限设定值时,检查电流表是否回零、高温、恒温时间继电器是否开如计时,高指示灯是否显示。
6.2.3 在设定的高温、恒温时间内,观察温度显示记录仪,鉴定炉膛温度是否始终保持在高温定值上。
6.2.4 炉膛温度达到设定的高温、恒温时间检查高温指示灯、低温指示灯显示情况(或报警信号)是否逐渐下降。
6.2.5 炉膛温度降至低于下限(低温)设定值时,检查温度指示灯显示,和炉膛是否开始加温,当炉膛温度升高,超过下限设定值时,检查炉膛加热是否停止。
6.2.6 按以上循环、继续一个周期后,仍符合要求,则可以切断电源、空载试车结束。然后按容量加装焊条进行负荷试车,重复上述过程。
6.3 验收
6.3.1 设备试车合格,检修资料准备齐全后,方可验收。
6.3.2 设备的试车验收应由设备管理部门主持,有设备使用部门,设备承修部门是质量检验部门参加。
6.3.3 经设备管理部门,质量检验部门和使用单位代表认真检查并一致确认,通过修理已完成修理技术任务书规定的修理内容,并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条件后,各方代表应在设备修理竣工报告单(或验收凭证)上签字验收,同时交付使用。
6.3.4 如验收中交接双方意见不一致时,应由企业总机械动力师(或设备管理部门负责人)裁决。
6.3.5 设备大修后应有保修期,一般不少于三月。在保修期内,如由于修理质量不良而发生故障,由修理单位负责及时修复。